国际市场

创于1984年 | 国家级

我要投稿

没有文章?开启 智能写作

上海市设备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上海市贸促会信息中心;上海国际商会秘书处

31-1550/F 1001-5450

双月刊 知网、万方、维普

8811 0

397528 2608

经济与管理科学

纸媒订阅

/年

加入购物车

在线办公

作者投稿 专家审稿 编辑办公 常见问题
收藏

期刊简介

《国际市场》杂志(双月刊),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委员会主管、上海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主办。《国际市场》创刊于1984年,其二十多年运营的影响力,已经奠定了在我国外经贸领域内较高的权威性。《国际市场》是集外贸经济、国内外投资、外贸服务等相关领域的背景透视、现状评析、信息交流、政策解读以及服务对接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媒体平台,是中国较具影响力的外经类综合性杂志之一。 《国际市场》还曾是上海APEC会议期间被接纳的唯一中文经济类刊物,更是迄今为止进入外国航班供乘客阅读的中文经济类期刊之一。《国际市场》除拥有一批媒体运作经验丰富、经济专业知识扎实的采编和经营人员外,更拥有如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中国对外贸易学会、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及国内著名院校等许多专家(或官员)学者组成的多个优秀智囊顾问团队,《国际市场》在国内同业内具有颇强的感召力。

展开

本刊热词

特约专访 市场观察 中欧之桥 专题报道 WTO咨询 环球商萃 商海经 成功之道

联系我们

主编: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箱:

相似期刊

28
2018
123

数据加载中...

数据缺失!

首期技术贸易沙龙成功举办 2023-08-14

2014年10月28日,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举办了第一期技术贸易沙龙活动,二十多位国内外从事技术贸易的专家学者与企业家围绕"技术驱动创新,服务引领未来"的主题展开了精彩互动。中心副主任孙嘉荣在...

2014年第06期 收藏

3431 10 1

影响因子

发文量统计

栏目发文统计

学科分布

审稿时间

: 数据缺失

查重要求

: %以下

题目

: 字符以内为宜

摘要

: -字符

正文

: -字数为宜(包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不少于条

关键词数

: -词为宜(关键词应该选取正文中出现频次较高的主题词、论文的核心概念词、不能选区无实际意义的虚词)

来稿说明

免责说明

免责声明: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声明。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
第一条 访问者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访问者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二条 本网站充分尊重原创作者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本网站合理信赖客户上传原创产品到中教数据库,你就是原创作者或是已经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与著作权人就相关问题作出了妥善处理。本网站对于有关原创数字产品的买卖以及使用属于合理行为,因此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郑重提醒访问者:请在转载有关数字产品或者使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免责。 同时,对本网站原创数字产品以及本网站标识,本网站享有自主知识产权。侵犯本网站之知识产权的,本网站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网站发布的各类数字产品文档,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及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者学习交流,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也不构成任何销售建议。
第四条 以下情形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本网站免责: (一)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 (二)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三)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四)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他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
第五条 本网站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给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除本网站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本网站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若因本网站产生任何诉诸于诉讼程序的法律争议,均以本网站所有者中教数据库所在地的法院,即北京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八条 本声明之订立、修改、更新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中教数据库所有。
第九条 以上声明于2016年6月1日公布并生效。

去投稿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Copyright © 2013-2016 ZJHJ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228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